薪资制度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章 办理员工薪资晋升的规定
第一条 公司所有人员有关薪资晋升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薪资晋升每年执行一次,在当年1月21日前,所有转正且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方可享受薪资晋升。
第三条 与薪资晋升有关的人员评估、绩效考核以及其他方面的调查,以上一年度考核指标为依据。
但是,在本年度1月21日时进单位工作还不满6个月的员工当年度不享受薪资晋升。
晋升类型可分为:
1、基本工资晋升;
符合如下条件的情况下方可晋升基本工资:
1) 因岗位或职务晋升或向上调整;
2) 因物价或政策性因素需全面调整工资基数;
3) 因工作内容中大幅度增加工作量;
2、年功工资晋升:
对于在公司内任职满五年的员工,即享受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按标准每年自然晋升,不受岗位评价与绩效考核的限制,所有员工均可享有。
第四条 上年度考查期间内,缺勤天数平均每月超过五天者,一般不予薪资晋升。
第五条 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被视为缺勤一天,计入缺勤天数。
第六条 考核周期内,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者受到降薪、降职的,一般不予薪资晋升。但是,如果属于对下指导、监督不力等问题而受到轻微的处分,特别是对其的处理尚可酌情从宽者,则不影响其薪资晋升。
第七条 年度薪资晋升应制订预算额及比例,总体预算额比例不得高于上年度人工成本、产值比。
第八条 当提预算发生余额时,可不转入下期。
第二章 定期薪资晋升制度
第一条 薪资晋升日期定为每年1月21日。
第二条 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为一年,即从上一年1月21日至当年1月20日。
第三条 具有薪资晋升资格者是均参与晋升考核。但符合下列各种情况之一者除外:
1、长期休假者;
2、在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内的出勤天数不满规定劳动天数的九成者;
3、在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内受惩戒处分者;
第四条 对于薪资晋升,以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内的工作状况、能力、职别及其他条件为标准,进行审定。
第五条 薪资晋升的审定,按下述类别进行。
1、公司部门长以上中层管理干部的薪资晋升,依照部门年度指标完成情况、部门人员整体日常表现、各项经济指标等来确定,统一综合审定薪资晋升事宜。晋升比例为不超过公司该层干部总数的4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2、部门主管以上至部门长以下基层管理干部晋升,依照日常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所属职能范围的责任落实、人员日常表现等来确定。晋升比例为不超过公司该层干部总数的3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3、对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薪资晋升,依照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工作评价来确定,按标准分类进行审定其薪资晋升事宜。晋升比例为不超过部门人数总额的3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4、对各部门辅助人员的薪资晋升,依照日常工作指标、失误笔数等来确定,按标准分类进行审定其薪资晋升事宜。晋升比例为不超过部门人数总额的3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5、对生产工人的薪资晋升,属于月工资性质的参照辅助人员的方法主考核,计件工资者,不实行薪资晋升,单独利用工时调整来调整薪资水平。
第三章 临时薪资晋升制度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临时薪资晋升。
1、职务晋升,与新职务的同级者工资不相同;
2、长期休假者复职后,与其同类职务人员相比,其工资被认为存在特别明显的差别时;
3、员工处分期结束后,特别在被认为有酌情从轻处罚余地时;
4、工作内容调整导致工作量大增加者;
薪资制度管理制度 第2篇
公平性原则:外部公平性、内部公平性、个人公平性;
竞争性原则:与同地区同行业同等要求同等职位相比,薪酬福利具有竞争力;
激励性原则:结构和指标比较合理,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经济性原则:按“所产生的价值比成本更重要”的原则,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
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劳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简单实用原则:集团公司总部主要采用岗位职能等级薪资制,并附以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其它薪资分配办法。 依据公司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定位的需要;
依据同行业、同地区、同等职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依据员工付出劳动量的大小;
依据职务的高低;
依据技术与训练水平的高低;
依据工作的复杂程度;
依据年龄与工龄;
依据劳动力和人才市场的供求状况; (一)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调整、修改、解释。
(二)如遇公司重大的年度调薪、年度效益奖金分配等问题时,需由人力资源部牵头成立薪资管理委员会共同处理。
(三)在日常工资核算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出勤统计及考勤卡收发,行政办负责打卡管理及打卡钟管理,财务部负责工资计算。 基本薪资
由岗位职能等级薪资、学历薪资、技能薪资、工龄工资、特聘薪资组成。
津贴
电话津贴、夜班津贴、兼职津贴组成。
奖金
由全勤奖金、绩效奖金、效益奖金组成。
超时工资
加班费。
业务提成
销售激励。 第一层级:总裁;
第二层级:副总裁;
第三层级:总裁助理;集团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
第四层级:集团副总监;下属公司副总经理;
第五层级:集团部门部长、集团办公室主任;下属公司厂长 ;下属公司总经理助理;
第六层级:集团部门副部长、副主任;下属公司副厂长;
第七层级:集团主管级;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
第八层级:分管主任级;公司专员级;工程师;会计师;高级秘书;高级技师;
第九层级:职员级;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秘书;技师;组长;
第十层级:班长;技工;
第十一层级:普通员工; 岗位职能等级薪资:
每一岗位均根据岗位所处级别及岗位固有特点给予固定薪资,同一级别因岗位的工作性质不同及工作复杂程度的不同设置高、中、低三个等级。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级别薪资(高) 60000元 30000元 14000元 7000元 5000元 3000元
级别薪资(中) 50000元 25000元 13000元 6000元 4000元 2500元
级别薪资(低) 40000元 20000元 12000元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级别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级别薪资(高) 2500元 1500元 1200元 900元 800元
级别薪资(中) 2000元 1250元 1000元 800元 700元
级别薪资(低) 1500元 1000元 800元 700元 600元
技能薪资:
根据员工对本岗位工作的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共同确定:员工技能薪资的等级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
技能等级高级 中级 初级 技术员
技能薪资 1000元 800元 600元 400元
学历薪资:
按员工的学历情况确定。
技能等级博士(含双硕士) 硕士(含双学士) 本科 大专
技能薪资 800元 600元 400元 200元
工龄工资:
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和调薪时的职位高低确定,2004年后每年的工龄工资按当时相应级别及年度考核情况加薪;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工龄工资300元/年 200元/年
级别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工龄薪资 150元/年 120元/年 80元/年 50元/年 30元/年
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一)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等级薪资标准的 80%以上执行或按本岗位最低薪资标准执行,具体可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单位按具体情况确定,试用考核合格后予以升至岗位标准工资。
(二)新升迁到岗人员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最低等级执行,如升迁后岗位工资低于原岗位薪资水平,则执行原岗位薪资标准
(三)同级别转岗人员,执行原岗位薪资标准.
最低薪资标准:
在员工正常到岗并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月薪资支付总额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支付时间:
公司采用月薪制,薪资计算时间由当月1日至31日。
当月薪资于下月15—20日发放,如遇节假日顺延。
公司因特别原因不得已延缓工资支付时,应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支付形式:
采取银行转帐的形式。
工资计算时如产生小数,四舍五入取成整数。
支付责任:
薪资要求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委托的该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委托书的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为员工设立独立的薪资支付清单,薪资支付清单每年一张,长期保存。
领取薪资时发现错误,应于发薪当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重新核算纠正后于下月发薪时多退少补,过期申请者不予受理。
薪资提前支付:
员工死亡。
辞职、离职。
员工或其亲属患病、死亡或遭受意外灾害。
其它公司认可的事由。
薪资提前支付以不超过未结算薪资为准。
特聘薪资:
招聘公司急需的高级人员或特别技能人员所设的特别薪资,需经总裁特别批准,数额根据洽谈商定。
津贴:
夜班津贴:仅适用于上夜班的员工(如,保安员,夜班指0:00 — 8:00时),每班每人补贴5元.
电讯津贴: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电讯津贴 实报实销 800元 600元 400元 200元 100元
本项费用不计入工资总额,凭单据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特殊情况特批。
兼职津贴:
被兼职位级别 三级及以上级别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及以下级别
兼职津贴 1000元 800元 600元 400元 200元
奖金:
全勤奖金:(适用于部门经理级及以下员工)
1、为鼓励员工满勤工作,特设全勤奖金50元/月。
2、全月病、事假超过半天或以上者,扣发全部全勤奖金。
3、只要有旷工,扣发全部全勤奖金。
4、中途到职者,依日数比给付。
5、中途离职者,不予给付。
6、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不予给付。
绩效奖金:(适合于全体人员)
1、员工绩效奖金根据月度绩效考核成绩分配。
2、员工试用期不予评定绩效奖金。
3、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如下:
A、绩效考核成绩在96分— 100分者,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 * 120%;
B、绩效考核成绩在91分—95分者,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 * 110%;
C、绩效考核成绩在86分—90分者,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 * 105%;
D、绩效考核成绩在76分—85分者,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 * 100%;
E、绩效考核成绩在71分—75分者,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 * 95%;
F、绩效考核成绩在60分 —70分者,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 * 90%;
G、绩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含60分),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 * 80%;
薪资制度管理制度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分配的价值导向,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体系,有效激励员工绩效贡献,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支持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以岗定级,以级定薪:固定薪酬定位基于职等,职级基于职等,以基于岗位价值的职等架构为基础进行薪酬设计。
(二)控制总额,拉开差距:根据集团公司薪酬总额要求,确定公司薪酬总额、不同岗位类型决定不同的薪酬水平。
(三)鼓励绩效,提升效率:通过绩效考核结果拉开差距、绩效工资发放和调薪基于绩效评价结果、向优秀绩效、关键岗位进行薪酬倾斜。
(四)平稳过渡,持续发展:设置合理的过渡方案、调薪后总成本可控,保持未来薪酬调整的空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薪酬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薪酬领导小组是薪酬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批准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分配方案和薪酬标准,指导和监督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薪酬管理实施部门,其职责是拟定薪酬福利方案,具体组织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六条薪酬序列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管理类、技术管理类和后勤服务类三个序列,管理类薪酬标准设十二个层级(见后附件1、附件2),技术管理类薪酬标准设十一个层级(见后附件3),后勤服务类薪酬标准设五个层级(见后附件4),每个层级设十二个档级。
公司管理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一至第十二层级,技术管理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二至第四层级,后勤服务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二至第五层级。
管理类岗位、技术管理类岗位、后勤服务类岗位薪酬层级适用标准详见附件5、6、7。
第七条薪酬结构
公司统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的薪酬由固定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第八条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一)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类别和所对应的层级及档级确定工资标准。
(二)工龄工资:按员工工龄计算,即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工龄。工龄工资标准:
1、10年之内(不含10年):20元/年;
2、10-20年:25元/年;
3、21年及以上:30元/年。
第九条津补贴
津补贴包括管理津贴、专业技能津贴、防暑降温费和取暖费等。
(一)管理津贴:适用于管理类岗位,根据员工的工作区域确定。
(二)专业技能津贴:适用于技术管理类岗位,津贴标准:
1、高级:100元/月;
2、中级:50元/月;
3、初级:20元/月。
专业技能津贴享有标准根据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福利费按国家规定从工资总额中计提,其发放和列支范围执行公司福利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包括月绩效和年终绩效,绩效工资的标准和比例根据员工的岗位类别和层级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年终绩效
各岗位层级年终绩效比例统一为年工资总额的10%。
(二)月绩效工资
1、部门经理、副经理
部门经理、副经理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5:5。
2、一般员工
一般员工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4:6。一般员工不包括销售岗位员工和派遣员工。
3、销售岗位员工
销售岗位员工月绩效(量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5:5。
4、派遣员工
派遣员工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3:7。
绩效工资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最终依据。
(四)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
公司实施岗位序列与专业技术序列的双通道绩效工资制,聘任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适用于以下标准:
职称专业技能绩效工资基数
正高级部门正职绩效工资的55%
高级部门副职绩效工资的55%
中级主管基准档
初级助理主管基准档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专业技能绩效工资基数×岗位层级绩效工资占比
岗位序列绩效工资与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采用就高原则。
第十一条总经理特别奖
公司设总经理特别奖,主要用于对特殊项目作出重大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及公司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不超过30%比例的员工进行调薪(详见附件8)。计提比例、具体奖项设立与发放金额由产品经销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效益、绩效表现、特殊事件、管理需求等要素商议决定。
第十二条其它奖项
各种单项奖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新员工定薪
第十三条新入职员定薪方法如下:
(一)管理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二)技术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四)具有博士学历的新入职员工从高级主办基准档定薪。
第十四条司机岗位定薪,根据产品经销公司司机定岗标准,公司司机岗位定薪在操作工七档。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内部调入人员,参照新员工定薪办法执行或公司相关决议实施。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外部调入人员,统一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岗位工资按80%支付,绩效工资考核兑现,津补贴享有相应待遇。
第五章套改办法
第十七条工资套改根据现有员工上年度工资收入就近就高套入相应层级的工资标准,津补贴和工龄工资按新标准套改。
第十八条员工岗位或薪酬层级发生变动,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
(一)岗位类别调整,根据原工资水平就近就高套入新岗位所属类别的对应层级;
(二)薪酬降级,直接套入低层级的同档级;
(三)薪酬晋级,直接套入基准档,如原工资水平高于基准档则就近就高套入高层级的相应档位;
(四)在同一层级中进行岗位调整,工资水平保持不变。
第十九条工资套改后,原岗技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根据集团公司调整而调整,计入档案,不作为实际薪资调整依据。
第二十条公司考核调薪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可晋升一档工资,晋升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30%;已在最高档级者将不予调薪。
第二十一条工资普调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薪酬支付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实行月薪制,应在月内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时支付,若遇付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收入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企业年金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四条员工入职、离职当月的工资,根据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员工年绩效工资支付时间为次年,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新入职员工按实际出勤月数折算。
第二十六条各类节假日、请休假及加班工资支付根据集团公司或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外派人员薪酬支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薪资制度管理制度 第4篇
为规范公司薪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一、薪资原则:
多劳多得、公平、奖罚分明。
二、基本薪资的确定:
(一)基本薪资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的:
1、市场同行业的薪资水平;
2、职位的相对价值与工作量;
3、员工本人的能力及已获建筑业相关证书;
(二)综上因素,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确定员工基本薪资。
三、薪资的组成:
全额薪资=基本薪资+补助;其中:补助=话补+车补+全勤。
1、项目部员工:基本薪资二全额薪资60%,考核薪资二全额薪资
40%项目部人员停工期间在公司上班处理事情的发全额薪资的50%
为全额薪资。
2、公司员工:基本薪资二全额薪资80%,考核薪资二全额薪资20%。
3、冬休放假期间发放冬休工资做为员工的全额工资。
注:在春节前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薪资与个人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相关,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根据绩效情况扣发相应比例考核薪资并予以辞退,合格发放全额考核薪资,优秀发放全额考核薪资及年终奖。
年终奖根据公司当年效益,对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发放。
四、薪资发放:
员工在岗期间发放基本薪资。公司薪资计发周期自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止,实行次月10日发薪制。每月发放的薪资是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代扣项目、公司内部契约中规定的部分、考勤扣款等费用后的金额。
五、薪资保密原则:
公司采用保密薪资制度。员工不得将个人薪资告知公司内员工及相关人员,也不得打探其他员工薪资。凡打听他人或泄露自已薪资者,公司有权做相应处分。情节恶劣者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六、执行时间:
本管理办法从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七、制度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出具报备财务。
薪资制度管理制度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为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薪资标准随着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二章 管理办法
第四条 员工薪资采用月给制,当月薪资于次月20日发放(如逢假日延后发放),新进人员于报到日起薪,25日以后到职者,当月薪资并于次月发放。
第五条 新进员工定岗后,由行政经理向其详细说明公司基本薪资制度及相关考评制度。
第六条 新进人员工作不满三日离职者,不发薪资。
第七条 新进人员在考查期间认定不胜任的,薪资根据实际情况降级发放。
第八条 工资管理的相关人员都必须做好每个员工工资的保密工作,有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不要随便放在工作台面上,决不允许工资管理无关人员查看、翻阅包括电脑中的工资文档。
第九条 严格执行个人薪资保密工作,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询问,对工资计算或发放如有异议,可直接向财务查询。
第三章 薪资内容
第十条 工资
工资部份由基本工资+个人绩效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实行职能等级制。根据员工不同的学历、职务、职称(技能)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分为若干个级别。相同的职能分不同的职等级别范围,相邻的两个不同职能,其职等级别实施交叉法(也就是说,工程师的最低工资级别,可能是技术员的最高工资级别),以便公司更好务实操作管理,更好完成企业发展衔接。基本工资由以下部份构成:
薪资管理章程 文件编号:YZ-RL-XC01 2 基本工资=技能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全勤奖金+住行津贴。
(1) 技能工资:依《员工技能等级评价标准》评定员工技能等级,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专业技能和潜能发挥的效果、担负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综合评定技能等级别,并按其规定的给付范围核定发放的具体工资标准。技能工资在每年10月调整,不满8个月者,下年调整。
(2) 职务工资:根据不同职务设立,分技术员/储备干部、工程师/班长、主管、副经理、经理六个级别。职务工资根据员工职务变化后的次月调整。
(3) 工龄工资:指在本公司服务年限,不满半年不计,超过半年按一年算。工龄工资在每年的3月份调整。
(4) 学历工资:学历以国家承认的学历为准,一个人同时拥有多个学历时,取其最高学历。
(5) 全勤奖金:正式员工200元,试用期员工100元,具体实施办法依照《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6) 住行津贴:正式员工150元,试用期员工80元。
(7) 基本工资由以上6部份构成,各部份的发放标准参见本章程第五章附表,发放月薪时,基本工资的计算方法为:
实际基本工资 = 基本工资×{当月实际上班天数÷每月正常班基准天数(25)}
注:如果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大于每月正常班基准天数,则实际基本工资等于理论基本工资。
2、为使报酬与工作绩效的配合更加合理化,从而激发员工的个人潜力,提高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以增加个人所得及公司收益,特设个人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的计算基准为当月实际基本工资的30%;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绩效考评标准》流程进行考核,交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根据考评得分发放。
第十一条 奖金
1、年终奖金:为激励员工切实立足于公司的根本利益,本积极谋求个人与公司共同发展、特设立年终奖金。
(1)公司上年度利润的30%作为年终奖金发放的总金额。
(2)发放金额的计算标准为:
发放基准 =发放总金额×(员工个人年度工资收入总额÷公司年度工资支出总额)
(3)以上标准可根据员工的实际考核定情况,对年度考核平均分值为A等者,可酌情加发;对年度考核平均分值为D等者,减发15%。
(4)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及标准为:春节放假前一周内发50%;春节后三个月内发剩余50%, 春节后半个月内无特殊情况未到岗者不发。
(5)公司营业状况及赢利率很高或很差时,由总经理核准加发或减发年终奖金;
薪资管理章程 文件编号:YZ-RL-XC01 3
2、特别奖金:对为公司技术、管理创新作为特殊贡献的人员,经公司评审通过后,可享有100-2000元不等的特别奖金。
第十二条 其它补贴及福利
1、工作餐补贴:在当日工作时间累计少于6小时的,不给予补贴;6-9小时补一餐,多于9小时的补两餐;工作餐补贴标准每餐暂定6元。
2、大夜班补贴:夜班8小时以上补5元/次,低于8小时不补。
第十三条 加班费
加班费由正常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三部分组成。
1、每月正常工作日基准天数:25天。
即:{每年天数(365天)-法定假日天数(11天)-每年周数(52周)}÷12 = 25.17天
2、工作日加班费: 公司实际每周6天8小时制度,在正常工作日不满8小时的不算加班,超过8小时间部分的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按每小时7元计算;
3、休息日加班:每周的周日为休息日,周日上班全天算加班工资,加班费为每小时10元计算,根据生产安排的实际需要,可能出现工作与休息日调休的情况,为方便财务核算,按以下公式计算休息日加班工时:
休息日加班工时={当月考勤总工时-每月正常工作日天数x10.5}
注:以上计算结果如果为负值,则休息日加班工时为0,以上计算结果可能包含法定节假日加班工时,财务核算时,应视具体情况调整。
4、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日如国庆,元旦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内(不含调休)因生产需要必须上班,全天算加班,按每小时25元计算。在节假日与例假日重合的情况下,则按法定节假日计算;节假日加班必须填加班申请单,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有效。
5、加班费适用范围:
(1)组长(包括组长)以上、副经理以下管理人员不计工作日加班工资,但计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2)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无需打卡签到,也不计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补杂
员工薪资发放如有错漏,将在下月薪资“补杂”项中补发补扣。
第四章 定薪原则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定薪
1、新录用员工可根据公司《员工聘用制度》确定拟聘岗位和薪资级别,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根 薪资管理章程 文件编号:YZ-RL-XC01 4 据员工实际情况可以适当缩短,关键岗位可适当延长,但试用期不得少于1个月。试用期薪资级别为该岗位正式薪资级别往下调1-3级。
2、对于较优秀的特别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给予破格定级,但须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内部员工定薪及调整
1、规范定薪,根据员工个人表现,部门及公司的综合评价,按照新制定的薪酬体系等级确定现有人员的薪资等级。
2、薪资调整前须填写《员工调整薪资审批表》,由该员工的直接领导填写并签字、行政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生效。
3、员工个人薪资调整后的计算方式: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当月按原等级计算,15日之前生效的,当月按新等级计算。
4、公司普调: 公司根据同行业的薪酬调查情况以及国家物价上涨指数而对公司薪酬体系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的调整。有下列情况者,无资格参与薪资普调:病假、事假、工伤假、产假等累计超过一个月者。该年度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记大过一次以上者。
第十四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十六条 行政经理: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按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等资料, 计算员工工资与奖金。
第十七条 财务部:出纳人员负责对行政经理提交的员工工资表进行复核及最终发放。
薪资制度管理制度 第6篇
第一章一般规定
1、公司实行工资制。员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组成。
2、员工工资需扣除国家规定员工个人应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3、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综合职工的工作能力、岗位、职务、当地生活物价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职工各人的工资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标准、工资形式、津贴等劳动管理制度。公司严守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和其他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金额。
公司的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4、公司将根据公司效益以及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评审结果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由公司决定。
第二章基本工资
根据公司职务等级系统,每个工作岗位都有一个相应的职务等级,每一职务等级有对应的基本工资范围。公司根据员工的职务等级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范围。员工岗位变动的,应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职务等级基本工资范围
第三章补助津贴
1、补助津贴由交通费津贴、独生子女费和工作费津贴构成。
2、职工上下班乘用自备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发给交通津贴100元。
3、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抚养一个子女的职工,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2.5元。职工配偶无经济来源的,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
4、对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职工,每月一律发给工作餐津贴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资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职工,可在一个月以内要求调休。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长调休期限。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休或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以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按如下方法计算:
①每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正常出勤的月工资÷21.75÷8)×0.7;
②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
③周六、周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
第五章奖金
公司根据职工完成业务指标的情况和对公司贡献的大小,发给奖金。具体计算方法、发放时期和发放次数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章工资计算
1、工资总额。
(1)组成:基本工资、交通费津贴、工作餐津贴、奖金、加班工资以及带薪假期的工资。
(2)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部分项目: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及讲课费、出差时的餐费津贴、出差补助费、独生子女费、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
2、工资计算期间。
工资的计算期间力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3、人事变动职工的当月工资计算。
(1)当月中途进入公司的职工,工资按核定的工资标准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当月中途离职的职工,按职工离职当月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出勤天数一次性计发工资。
(3)上述职工的当月工资,根据本规定中工资构成的不同类别及其计算方法分别计算。
4、月工资收入计算。
符合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计发基数,其月工资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计算:
①月工资收入是指列入本规定所确定的工资总额的工资;
②计算日前12个月内该职工的工资之和除以12;
③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④日工资收入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周40小时工作制)。
5、工资调整。
职工因职务或工作岗位变动,其月工资,除特殊的情况外,以变动之日为界限分别计算。
6、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以法律规定为准,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满1个月的按月额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日额计算。
7、事假工资
员工经单位批准的事假,不计算工资。工资计算期间事假超过三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8、其他假期工资
员工年休假、休探亲假期、婚、丧假及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工资发放
1、公司用人民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的第1个月的日发放上季度的奖金,每年度的第月发放上年度的奖金。
2、如遇以下情况,公司可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为1个月:(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公司一般通过银行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持个人申请的卡领取薪资。员工须于每月日前将个人准确的卡号书面呈交部。由于员工延误或错误提供卡号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4、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含公司同事)有关薪资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此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的惩处。
八、工资的扣除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政席规定或法定的授权委托,下列费用可由公司在工资计算和支付时代扣。
1、政府规定职工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2、受职工本人委托缴纳的其他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其他费用。